信息来源: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 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 发布时间:2012-05-23 浏览次数:7817
队属各单位、科室:
现将浙江省地质勘查局《关于加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浙地勘电〔201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级领导、单位、项目部要高度重视爆破物品使用管理工作,要确定责任人,加大全过程监控措施力度,要从5.19炎汝高速公路八面山隧道爆炸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坚决执行好《通知》规定的三条要求,执行好《爆破安全操作规程》(GB6722-2003),进行严格的过程控制,做好领用、运输、使用、退库等环节的管理,严格按照爆破施工方案进行爆破作业,大队将在近期对使用火工品的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如发现在火工品使用管理上有违反《通知》条款规定及有违反《爆破安全操作规程》(GB6722-2003)相关条款,将给予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进行问责处理。
附件:关于加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