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 浙江省工业二六二大队 发布时间:2012-03-20 浏览次数:8063
各分工会:
大队二届工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重新选举。为进一步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经大队党委同意,局工会批准,拟提前开展工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组织好工会换届工作,成立工会换届筹备工作组,潘金华同志任组长,韩少文同志任副组长,王林、梅冰、程爱萍、杨天森、钱晓宁、赵芸、叶宏、孙建东、蒋园进、王江维、李志乐同志为组员。
筹备组设宣传组,吕永明同志任组长,赵芸、董婧同志为组员;代表资格审查组,严克伍同志任组长,陈萍、叶宏同志为组员。
二、工作步骤
(一)选举职工(会员)代表(3月19日——25日)
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广大职工(会员)学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地质勘查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指导意见》(浙地勘党[2007]47号),统一思想,引导职工(会员)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选好职工(会员)代表和工会委员,为大队的改革与发展群策群力。
依照《浙江省地质勘查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指导意见》(浙地勘党[2007]47号)有关规定,三届职工(会员)代表为65名,其中一线人员代表(工人+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48名,占代表总数的74%;管理干部代表(中层干部及以上)17名,占代表总数的26%;女工代表13名,占代表总数的20%,分设5个代表组。
第一代表组(9名):由大队机关工作人员和医疗门诊部人员选举产生。机关分工会负责组织选举。
第二代表组(16名):由湖州核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员选举产生。
第三代表组(24名):由核工业井巷建设公司人员选举产生。
第四代表组(7名):由浙江省湖州地质技术开发公司、浙北地质矿产调查研究院人员选举产生。开发公司分工会负责组织选举。
第五代表组(9名):由核工业湖州工程勘察院人员选举产生。
大队党、政、工领导分配到各单位参加选举。
各代表组代表分配及结构情况见附件3。
(二)推荐工会委员会委员侯选人(3月26日—27日)
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设委员7名,推荐侯选人8名,差额1名。经分工会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由工会换届筹备组集中意见提出来建议名单,报大队党委和局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几点要求
(一)各分工会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教育职工充分认识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正确行使好民主管理权力。
(二)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好代表选举和工会委员会委员侯选人的推荐工作,严格按照结构和名额进行选举与推荐。
(三)各分工会要主动向党支部、行政进行汇报和沟通,取得帮助支持,确保各阶段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及时将各类材料报大队工会。
(四)在代表选举和侯选人推荐中有问题请及时向工会换届工作筹备组报告。
附件:
1、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核工业二六二大队职工(会员)代表条件
2、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核工业二六二大队工会委员会委员条件
3、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核工业二六二大队职工(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分组及代表结构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 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
职工(会员)代表条件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起好表率作用。
三、关心大队改革、发展,维护队伍稳定,热心为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行政的决策指挥权。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五、学习和掌握民主管理知识,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活动,并从单位和职工整体利益参与民主管理,有一定的民主管理能力和议政能力。
六、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宣传贯彻职代会的决议、决定,做好职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附件2:
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 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
工会委员会委员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和地勘经济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四、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正确和如实反映职工正当意见、愿望和要求。
五、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能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附件3:
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 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组及代表结构
(第三届)
下一篇:关于开展向雷敏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