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 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 发布时间:2012-02-10 浏览次数:8116
根据省、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有关规定,为规范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刷卡结算工作,保障市区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刷卡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人员范围
湖州市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即企业职工和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省内医保联网的医院实行刷卡就医结算。
伤残军人、离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和配偶等特殊医疗保障对象,按省现行规定暂不纳入。
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就医类型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做到人、证、卡合一,在省内医保联网的医院门诊、住院可刷卡结算。若出现刷卡故障,请持发票回医保局报销。
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按省现行规定暂不纳入。
三、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因异地居住、转院转诊等需要在省内异地联网医院就医的,须向市医保局办理备案登记,开通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功能,设置就诊医院和时间段后,可持社会保障卡和证历本在指定的省内异地定点医院就医直接刷卡结算。所需资料如下:
异地居住:本人选择居住地的2-3家医疗机构,填写《湖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报表》。
转院转诊:凭市区三级医院的《转院证》,到市医保局备案登记。
四、其它
参保人员在湖州市范围内医保联网医院就医的,无须办理转院转诊手续,可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刷卡结算。
参保人员在未联网的省内、市内异地定点医院就医的,以及特殊医疗保障对象、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等,均先由个人垫付医疗费用,回市医保局办事大厅按规定报销。
五、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刷卡定点医院名单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解放军第117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杭州市红会医院、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杭州整形医院、杭州市中医院、杭州方回春堂中医门诊部、杭州桐君堂中医门诊部、杭州胡庆余堂第一中医门诊部、杭州张同泰中医门诊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宁波市李惠利医院、宁波鄞州人民医院、奉化市中医医院、温州市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苍南县人民医院、浙江新安国际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总队医院、湖州市中心医院、德清县人民医院、绍兴市第一人民医院、绍兴市第二人民医院、绍兴县中心医院、上虞市人民医院、诸暨市人民医院、新昌县人民医院、嵊州市人民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人民医院、东阳市人民医院、义乌市中心医院、义乌市中医院、浙江衢化医院、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舟山医院、普陀区人民医院、中医院、浙江省台州医院、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市立医院、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