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通知
信息来源: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 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 发布时间:2012-03-27 浏览次数:8001
队属各单位、科室:
经大队领导研究,现将清明节放假作如下安排: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公休调至4月2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二),4月4日(星期三,农历清明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照常上班,4月5日(星期四)上班。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大队值班领导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队职工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队属各单位清明节期间的值班安排于3月31日前报大队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